兵役宣導1011024_102年1月1日起民國83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
一、教育部101年10月23日臺軍(三)字第1010200431號函轉內政部役政署101年10月18日 役署徵字第1015018542號函辦理。 二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 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。 三、近年常有已具備役齡男子身分者,因出國前未辦妥役男出境核准手續,以致出國當 天於機場,發生境管人員查驗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順利出境;為免前揭情事之發生 ,請加強宣導提醒役男,出國前需向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並經 核准,始得出境。 三、關於役齡男子出國(包括進修、遊學或觀光)的相關事宜,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(http://www.nca.gov.tw/)-業務資訊-下載服務-常備兵徵集類,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 關資訊,請大家多加利用。 附件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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