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宣導1111130_明(112)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學(六)字第第1110117592號函轉內政部役政署111年11月28日役署徵 二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 三、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」(https://www.ris.gov.tw/departure/app/Departure/main), 四、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(包括就學及觀光)的相關事宜,內政部役政署網站(http://www.nca.gov.tw/)-業 六、檢附「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」宣導資料1份,提醒出國役男注意。 附件下載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