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輔導目標:
為提供經濟不利學生,專注於課業的學習,鼓勵學生追求進步,並從中獲得學習樂趣與成就感,依學生學習藉由校內課業學習輔導方式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成效,以提升其安就學與學習效益。
2、實施期程: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。
3、申請資格:
凡本校進修部之本國籍在學學生,且具下列之身分者。
(1)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
1.低收入戶學生 2.中低收入戶學生
3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
(2)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
(3) 原住民學生
(4)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
(5) 其他經由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
4、課業輔導方式及檢核機制:
1-1 第一階段:每學期利用校內課業學習輔導方式學期成績達以下標準,並於4/14前繳交500字學習心得。
1-2 第二階段:
● 期末單科成績進步(可選二科)。
● 總成績平均進步。
● 班上成績排名進步。
● 連續兩學期總平均達 90 分以上,獎金 6,000 元。
● 連續兩學期總排名為全班前五名,獎金 6,000 元。
申請者依以上資格可累計,獎金上限 8000 元
注意事項:
(1) 申請輔導機制,請於承辦單位公告受理申請期限內,檢具相關文件逕送承辦單位辦理,逾期者均不予受理。
(2) 須繳交前學期之成績證明。
(3) 須遵守相關計畫實施規定,不符或違反規定者,取消資格及不核發勵學金。
聯絡窗口:學生事務處進修學務組 (進修四年學制)何中文 07-7358800 分機 2309
(進修二年學制)王凱欣 07-7358800 分機 27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