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宣導1091207_明(110)年1月1日起民國91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
一、依教育部109年12月4日臺教學(六)字第第1090174430號函轉內政部役政署109年12月1日役署徵字 二、依「兵役法施行法」第48條及「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」第4條規定,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 三、按近年迭有役男規劃短期出國,因不諳法令,未事先申請核准出境,致抵達機場或港口後無法順利出 四、役男出境觀光可經由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進入,連結至系統「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」 五、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(包括就學及觀光)的相關事宜,內政部役政署網站(http://www.nca.gov.tw/) 六、檢附「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」宣導資料1份,提醒出國役男注意。 附件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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