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宣導1110301_公告111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
一、對象條件: (一)基本條件: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。 (二)申請類別:一般資格 (申請時無須提出專長資料) 。 (三)入營時間:111 年 4-5 月 (實際入營日期以徵集令為準 )。 (四)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: 1.83 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。 2.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(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 二、申請期間: 自111年2月11日(星期五)9 時起至111年3月10日(星期四)17時止 三、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: 役男請至役政署網站主題單元/ 一般替代役申請/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 四、徵集入營、分發服役: (一)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者,由主管機關依役男申請時間先後順序,至遲於 (二)分發役別及需用機關: 1.社會役:社福照護、偏鄉醫療。 2.消防役:消防救護。 3.公共行政役:原鄉發展。 4.社會役替代役:訓練班管理幹部、勤務役男、服役受傷退役弟兄生活 五、111年上半年一般替代役申請網址: https://www.nca.gov.tw/sugsys111a/
附件:111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規定 附件下載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