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役宣導1110425_111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事宜
內政部「111年應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申請優先入營或延緩入營」事宜
一、依教育部111年4月25日臺教學(六)字第1110041895號函轉內政部111年4月22日內授役徵字 二、鑑於教育學制因素,每年六月份眾多役男從學校畢業,同時等待服役;惟仍須依國防部新兵 三、為便利在學男子提出申請,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nca.gov.tw/)首頁/主題 四、受理期間 (一)優先入營: 1.申請期間:111年5月17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起至111年6月15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。 2.放棄期間:111年5月17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起至111年12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 (二)延緩入營 1.申請期間:111年7月1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起至111年12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 2.放棄期間:111年7月1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起至112年2月24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 五、各入營時段順序及入營時間: (一)111年預判入營月份係依歷年徵集狀況推估,會因各入營時段申請人數多寡、國防部訓量及 (二)入營時段依序為「優先入營」、「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」、「延緩入營」,各時段預判 1.優先入營: 2.未申請優先或延緩入營: 3.延緩入營: 附件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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