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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組(二專二技碩專學制)

111學年度第二學期「學業精進」獎學金申請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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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資料來源:進修部
    • 日期:2023/03/29

    111年度正修科技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完善就學協助機制

    進修部「學業精進輔導」申請須知

    一、輔導目標:
       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,專注於課業的學習,鼓勵學生自我追求進步,並從中獲得學習樂趣與成就感,依學生學習概況自學方式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成效,以提升其安心就學與學習效益。

    二、實施期程:
           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2年4月底。
     

    三、申請資格:
          凡本校進修部之本國籍在學學生,且具下列之身分者於入學後第二學期起開始申請。

            (一)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
            1.低收入戶學生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3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
     2.中低收入戶學生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4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

    (二)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

    (三)原住民學生

            (四)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

    四、課業輔導方式及檢核機制:

    1.每學期利用自我學習,學期成績達以下標準,並於期末繳交500字自學心得。

    (1)期末單科成績進步(可選二科)。(4)連續兩學期總平均達90分以上,獎金5,000元。

    (2)總成績平均進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 (5)連續兩學期總排名為全班前五名,獎金5,000元。

    (3)班上成績排名進步。          (6)申請者依以上資格擇優擇一申請

    2.通過計畫檢核機制者,依進步分數級距核發勵學金。

    單科成績進步

    獎金

    總成績平均進步

    獎金

    班級總排名進步

    獎金

    1~10分

    1,000

    1~5分

    2,000

    1~5名

    3,000

    11~20分

    2,000

    6~10分

    3,000

    6~10名

    4,000

    21分以上

    3,000

    11分以上

    4,000

    11名以上

    5,000

    3.若所選科目進步、總成績進步且班級排名進步者除擇優核發勵學金,如有特殊案例視

    實況予以適當增核勵學金(依實際情況結算後依比例核發) 

     

    五、注意事項:

        1.須於規定截止日前提出申請。
        2.須繳交歷年成績證明。
        3.須遵守相關計畫實施規定,不符或違反規定者,取消資格及不核發勵學金。

    六、聯絡窗口:進修部學務組(進修部二年學制) 宋憶樺 小姐07-7358800(分機2746)。

    七、申請方式:正修訊息網 →學務資訊 →安心就學系統 →學業精進輔導 →

        列印申請單並簽名及附上歷年成績證明(需有全部修課名稱及成績) →到進修部學務組辦公室繳件 

        →完成報名程序.

    註一:需符合學雜費減免/弱勢助學資格並且完成註冊繳費才可申請。

    註二:本計畫不可與本校安心助學系統裡的其他計畫同時申請 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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